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109年度建上字第2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工程款等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
- 裁判日期113 年 07 月 11 日
- 當事人克瑪里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陳建宏、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李順欽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建上字第28號 上 訴 人 克瑪里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建宏 訴訟代理人 黃郁雯律師 被 上訴 人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順欽 訴訟代理人 周中臣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11 日民事第四庭 法 官 楊淑珍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11 日書記官 葉姿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