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110年度建上易字第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工程款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
- 裁判日期110 年 10 月 07 日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建上易字第4號上 訴 人 博宇德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鄧祥月 訴訟代理人 林朋助律師 被上訴人 李雅雯 訴訟代理人 江大寧律師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0 月 7 日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0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