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111年度上字第20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遷讓房屋等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
- 裁判日期112 年 09 月 20 日
- 當事人京城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蔡天贊、香港商世界健身事業有限公司、柯約翰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上字第200號 上 訴 人 京城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天贊 訴訟代理人 張志明律師 複代理人 吳致頤律師 被上訴人 香港商世界健身事業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柯約翰 訴訟代理人 陳昱澤律師 劉立恩律師 複代理人 林子超律師 黃立漢律師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20 日民事第四庭 法 官 洪能超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20 日書記官 劉鴻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