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111年度建上字第3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
- 裁判日期112 年 05 月 23 日
- 當事人一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林尉棋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建上字第30號 上 訴 人 一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尉棋 訴訟代理人 方金寶律師 吳文淑律師 陳筱文律師 被 上訴人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高屏供電區營運處 法定代理人 劉國才 訴訟代理人 蘇俊誠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23 日工程法庭 法 官 周佳佩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23 日書記官 戴志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