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續易字第1號
- 上訴人
- 蔡佳茂
- 訴訟代理人
- 徐仲志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陳宗賢律師
- 上訴人
- 聯友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賴伯男
- 上訴人
- 藍霆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蕭伊婷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賴伯男
- 被上訴人
- 唯一三角窗土地開發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廖文彬
- 訴訟代理人
- 施拔臣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分割共有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民事第六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1年度續易字第1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分割共有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民事第六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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