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112年度上字第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給付違約金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
  • 裁判日期
    112 年 10 月 18 日
  • 法官
    楊淑珍
  • 法定代理人
    黃嘉慧

  • 上訴人
    方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 被上訴人
    曹賜斌整形外科診所即曹賜斌法人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上字第1號 上 訴 人 方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嘉慧 訴訟代理人 林仲豪律師 被 上訴 人 曹賜斌整形外科診所即曹賜斌 訴訟代理人 石繼志律師 江采綸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違約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0  月  18  日民事第四庭 法 官 楊淑珍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0  月  18  日書記官 葉姿敏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112年…」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