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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上字第236號

返還汽車停車位民事裁判日期 113 年 02 月 19 日

法官周佳佩

上訴人
承源興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柯志驊
訴訟代理人
簡汶珊律師
訴訟代理人
王舜信律師
訴訟代理人
陳水聰律師
被上訴人
陳光耀
被上訴人
張涵芳
共同訴訟代理人
陳樹村律師

宋瑞政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汽車停車位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19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周佳佩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19  日

             書記官 蔡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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