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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上字第69號

確認會員關係存在等民事裁判日期 112 年 10 月 04 日

法官許明進蔣志宗周佳佩

上訴人
愛仁醫療社團法人愛仁醫院
法定代理人
鄭國琪
上訴人
謝武吉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台灣社區醫院協會間請求確認會員關係存在等事件,上訴人不服本院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查本件上訴利益為新臺幣(下同)1,650,000元,應徵第三審裁判費26,002元,未據上訴人繳納。又上訴人提起上訴,並未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亦未釋明有符合民事訴訟法第466條之1第1項但書或第2項之情形。茲依同法第481條、第442條第2項前段、第466條之1第4項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正本5日內,逕向本院如數補繳裁判費及補正訴訟代理人之欠缺,逾期未補正,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民事第三庭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0 月 4 日

審判長法 官 許明進

法 官 蔣志宗

法 官 周佳佩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0 月 4 日

書記官 蔡妮庭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112年度上字第69號於民國 112 年 10 月 04 日裁判,案由為確認會員關係存在等,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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