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勞上字第43號
- 上訴人
- 關松屏
- 訴訟代理人
- 邵允亮律師
- 複代理人
- 張倍豪律師
- 上訴人
- 中鋼運通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黃一中
- 訴訟代理人
- 尤中瑛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職業災害補償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4年11月18日下午3時1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另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勞動法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3年度勞上字第43號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職業災害補償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4年11月18日下午3時1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另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勞動法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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