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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上易字第181號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民事裁判日期 113 年 12 月 25 日

法官徐彩芳

上訴人
潘建邦
上訴人
八大福榮育樂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許睿智
共同訴訟代理人
陳崇善律師
被上訴人
公號:福德祠
法定代理人
陳堅民
訴訟代理人
劉豐州律師

主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5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徐彩芳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5  日

                   書記官 王紀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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