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上易字第77號
- 上 訴 人
- 丁堃益
- 訴訟代理人
- 樓嘉君律師
- 被 上訴 人
- 大賦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王忠賢
- 訴訟代理人
- 宋開源
- 歐川盛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仲介服務費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民事第四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3年度上易字第77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仲介服務費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民事第四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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