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上更一字第16號
- 上訴人
- 向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上訴人
- 新生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上訴人
- 兼 共 同
- 法定代理人
- 朱庭界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鄭瑞崙律師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梁家惠律師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蔡宜蓁律師
- 被上訴人
- 長谷民生大樓管理委員會
- 法定代理人
- 丁旭東
- 訴訟代理人
- 李佳航
林石猛律師
呂文文律師
趙禹賢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交付文件供閱覽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民事第二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3年度上更一字第16號
林石猛律師
呂文文律師
趙禹賢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交付文件供閱覽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民事第二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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