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113年度全字第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假處分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
  • 裁判日期
    113 年 07 月 09 日
  • 法官
    許明進蔣志宗周佳佩
  • 法定代理人
    陳大儒

  • 原告
    國聯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全字第6號 抗 告 人 國聯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大儒 上列抗告人因與相對人賴政鉉間聲請假處分事件,抗告人對於中華民國113年5月31日本院113年度全字第6號裁定,提起抗告,惟未繳納抗告費用新臺幣1,000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95條之1第1項、第444條第1項規定,限抗告人於收受本裁定正本5日內,如 數向本院補繳,逾期即駁回抗告,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9 日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許明進 法 官 蔣志宗 法 官 周佳佩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9 日書記官 蔡佳君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113年…」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