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上字第2號
- 上訴人
- 大洋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李季珍 住○○市○○區○○○路0號0樓之0 居高雄市○○區○○○路000號0樓(指訴訟代理人 陳奕全律師上 訴 人 李季珍 住○○市○○區○○○路0號0樓之0 居高雄市○○區○○○路000號0樓(指李冠儀被 上訴人 郭振名訴訟代理人 林世勳律師
蔡長勛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股東權存在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4年度上字第2號
蔡長勛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股東權存在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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