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重上字第55號
- 上訴人
- 李文璋
- 上訴人
- 李麗芬
- 上訴人
- 蘇李麗芳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游孟輝律師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宋銘樹律師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朱敬文律師
- 被上訴人
- 振吉電化廠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富錦祥股份有限公司
- 代表人
- 李文溫
- 訴訟代理人
- 洪濬詠律師
郭子熒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業於民國114年9月10日言詞辯論終結,定於114年9月30日宣判,茲因兩造請求再開辯論試行調解,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民事第六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