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668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重上字第55號

所有權移轉登記民事裁判日期 114 年 09 月 19 日

法官郭宜芳黃悅璇徐彩芳

上訴人
李文璋
上訴人
李麗芬
上訴人
蘇李麗芳
共同訴訟代理人
游孟輝律師
共同訴訟代理人
宋銘樹律師
共同訴訟代理人
朱敬文律師
被上訴人
振吉電化廠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富錦祥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李文溫
訴訟代理人
洪濬詠律師

郭子熒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業於民國114年9月10日言詞辯論終結,定於114年9月30日宣判,茲因兩造請求再開辯論試行調解,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民事第六庭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19 日

審判長法 官 郭宜芳

法 官 黃悅璇

法 官 徐彩芳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19 日

書記官 陳雅芳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114年…」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