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九十二年度上易字第一一六號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九十二年度上易字第一一六號
- 上訴人
- 祥仁建設開發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
- 被上訴人
- 高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乙○○
右當事人間分配表異議之訴事件,上訴人於九十二年四月八日對台灣高雄地方法院九
十一年度訴字第一七五八號民事判決具狀聲明上訴,未於其書狀上表明:㈠對於第一
審判決不服之程度,及應如何廢棄或變更之聲明。㈡應廢棄或變更原判決之理由及該
理由之事實、證据。茲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正本後五日內補正之。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第三庭~B1審判長法官 張國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