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93年度海商上字第1號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93年度海商上字第1號
- 上訴人
- 龍星昇第三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乙○○
- 訴訟代理人
- 許志勇律師
- 被上訴人
- 日商太平洋運輸株式會社 (即Taiheiyo Unyu K.K)
- 法定代理人
- 丙○○
- 訴訟代理人
- 李淑妃律師
- 被上訴人
- 世邦集運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
- 訴訟代理人
- 侯永福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93年2 月25日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0年度海商字第5 號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原於94年7 月6 日言詞辯論終結,茲認有再行準備程序之必要,爰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於辯論前,先行準備程序。
民事第六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