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99年度上字第15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
- 裁判日期99 年 09 月 29 日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99年度上字第150號上 訴 人 戊○○ 訴訟代理人 丁○○ 被 上訴 人 彰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被 上訴 人 甲○○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丙○○ 原訂民國99年10月22日下午.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理 由 上訴人有無看護必要?如有必要,. 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函查,並據該函復原審,故就此部分,並無再度向該院函查必要,併. 中 華 民 國 99 .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