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地方庭112年度簡字第12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醫療器材管理法等
- 案件類型行政
- 審判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地方庭
- 裁判日期113 年 01 月 30 日
- 當事人思洛科技有限公司、曾建勲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地方行政訴訟庭第二庭 112年度簡字第122號 原 告 思洛科技有限公司 即 抗告人 代 表 人 曾建勲 現於屏東縣○○鄉○○村○○路00號附 上列抗告人因與相對人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間醫療器材管理法等事件,對於本院112年12月26日112年度簡字第122號裁定提起抗告(按原告就上訴部分業據於113年1月24日具狀撤回上訴,惟原告未就抗告部分撤回)。查本件依行政訴訟法第98條之4規定,應徵收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未據抗告人繳納,茲限抗告人於收受本 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繳,逾期未繳,即駁回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30 日法 官 郭書豪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30 日書記官 葉宗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