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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地方庭114年度巡簡字第1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就業服務法
  • 案件類型
    行政
  • 審判法院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地方庭
  • 裁判日期
    114 年 10 月 01 日
  • 法官
    楊詠惠
  • 法定代理人
    林美珠、翁章梁

  • 原告
    香港商雅凱電腦語音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法人
  • 被告
    嘉義縣政府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地方行政訴訟庭第二庭 114年度巡簡字第15號 原 告 香港商雅凱電腦語音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代 表 人 林美珠 訴訟代理人 柯一嘉律師 被 告 嘉義縣政府 代 表 人 翁章梁 訴訟代理人 梁育華 上列當事人間就業服務法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宣判期日變更為民國114年10月23日下午4時。 理 由 一、按期日,如有重大理由,得變更或延展之。變更或延展期日,除別有規定外,由審判長裁定之,行政訴訟法第87條第2 、3項定有明文。 二、查本件原定於民國114年10月24日上午11時宣判,惟依新修正之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114年10月25日為臺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適逢週六,依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規定,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日,逢星期六者於前一個上班日補假,故114年10月24日係補假而為放假日,認有變更宣示判決期日至前一上班日之必要,爰變更宣判期日如主文所示。 三、依行政訴訟法第87條第1、2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1   日法 官 楊詠惠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0  月  1   日書記官 黃怡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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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奕弘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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