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福建連江地方法院99年度補字第5號
福建連江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補字第5號
- 原告
- 健岐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
上列原告與被告福建省連江縣政府間請求確認債權存在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原告請求確認訴外人大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對被告有新臺幣(下同)700萬元之債權存在,是本件訴訟標的價額核定為700萬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7萬300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10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訴。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福建連江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補字第5號
上列原告與被告福建省連江縣政府間請求確認債權存在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原告請求確認訴外人大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對被告有新臺幣(下同)700萬元之債權存在,是本件訴訟標的價額核定為700萬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7萬300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10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訴。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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