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445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0年度附民字第54號

請求賠償損害刑事裁判日期 102 年 01 月 02 日

法官柳章峰林大為梁晉嘉

原告
徐慧娟
被告
昇暘國際開發有限公司
代表人
黃玟皓

上列被告因100 年度易字第741 號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損害。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另被告元睿國際有限公司(原豐瑩有限公司)部分,業經撤回,併此敘明。

刑事第一庭審判長法 官 柳章峰

以上正本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   月  2   日

                   法 官 林大為

                   法 官 梁晉嘉

                   書記官 劉容辰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   月  2   日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00年度附民…」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