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02年度訴字第114號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2年度訴字第114號
- 公訴人
-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 被告
- 百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兼代表人
- 陳良榮
- 被告
- 光華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 代表人
- 陳漢鎮
- 被告
- 蔡淑芬
- 共同選任辯護人
- 羅秉成律師
上列被告因違反農藥管理法等案件,前經改行簡式審判程序辯論終結後,茲被告、辯護人狀請與檢方認罪協商,應認尚有待釐清之事項,爰再開辯論,並定民國102 年10月3 日16時20分在本院刑事第一法庭審理,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