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368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05年度重訴字第9號

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刑事裁判日期 106 年 04 月 25 日

法官魏正杰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5年度重訴字第9號

公訴人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
龍湖土木包工業
代表人
呂森湖
被告
呂其昌
被告
佳翔營造有限公司
代表人
兼被告
林佳蓉
共同選任辯護人
楊隆源律師

上列被告因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並定於中華民國106 年5 月11日下午4 時0 分審理,特此裁定。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4   月  25  日

         刑事第三庭  法 官 魏正杰

                書記官 巫 穎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4   月  25  日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05年度重訴…」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