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06年度易字第473號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6年度易字第473號
- 公訴人
-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 被告
- 周昌勲
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6 年度偵字第1200號、第1267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周昌勲自民國一百零七年四月三十日起延長羈押貳月。
理由
本件被告因竊盜案件,本院前以被告犯罪嫌疑重大,並有刑事訴訟法第101 條第1 項第1 款所定之情形,認有羈押必要,經於民國107 年1 月31日將其收押在案,茲查上項第1 款所定之情形仍然存在,認該被告有繼續羈押之必要,爰依刑事訴訟法第108 條第1 項特為裁定如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