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6年度重附民字第35號
- 原告
- 謝秋華
- 原告
- 連秀如
- 原告
- 連宥棠
- 原告
- 連聖廷
- 原告
- 連昱凱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劉雅榛律師
- 複代理人
- 白裕棋律師
- 被告
- 連成營造有限公司
- 兼代表人
- 羅吉騰
- 被告
- 謝泊辰
上列被告因本院106 年度訴字第566 號業務過失致死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6年度重附民字第35號
上列被告因本院106 年度訴字第566 號業務過失致死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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