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6 分鐘讀完 全文 2,058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12年度交易字第139號

公共危險刑事裁判日期 112 年 07 月 31 日

法官許文棋

公訴人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
涂益通

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 (112年度偵字第4589號),並由檢察官聲請改依協商程序而為判決,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涂益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以上,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罪事實及理由

一、本案犯罪事實、證據及應適用之法條,除證據部分補充「被告涂益通於本院審理中之自白」,餘均引用檢察官起訴書之記載(如附件)。

二、本件經檢察官與被告於審判外達成協商之合意且被告已認罪。經查,上開協商合意並無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4第1項所列情形之一,檢察官聲請改依協商程序而為判決,本院爰不經言詞辯論,於協商合意範圍內為協商判決,合予敘明。

三、應適用之法條: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2第1項、第455條之4第2項、第455條之8、第454條第2項。

四、本判決除有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4第1項第1款、第2款、第4款、第6款、第7款所定情形之一,或違反同條第2項規定者外,不得上訴。如有前述例外得上訴之情形,又不服本件判決,得自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併附理由,上訴於第二審法院。

五、本案經檢察官張文傑提起公訴、檢察官彭郁清到庭執行職務。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7   月  31  日

刑事第四庭 法 官 許文棋

書記官 陳彥宏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7   月  31  日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
    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附件: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
                                     112年度偵字第4589號
  被   告 涂益通 男 59歲(民國00年0月00日生)
            住南投縣○○鄉○○村00鄰○○巷00
             號
            居苗栗縣○○鄉○○村0鄰○○000○
                          0號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應提起公訴,茲將
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涂益通前因酒後駕車之公共危險案件,經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以107年度苗交簡字第774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4月確定,於
    民國108年1月23日易科罰金執行完畢。詎其仍不知悔改,於
    112年4月24日18時20分許,在苗栗縣○○鄉○○村0鄰○○000○0號
    宿舍飲用高粱酒後,仍於翌(25)日14時20分許,騎乘車牌
    號碼000-0000號普通重型機車上路。嗣於同日14時25分許,
    行經苗栗縣公館鄉台6線漢江樓餐廳館前,為執行路檢勤務
    之警員攔查,發現其酒味甚濃,經施以吐氣酒精濃度試測,
    於同日14時29分許,測得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45
    毫克而查獲。
二、案經苗栗縣警察局移送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上揭犯罪事實,業據被告涂益通於警詢及偵訊中坦承不諱,
    復有酒精測定紀錄表、呼氣酒精測試器檢定合格證書、苗栗
    縣警察局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在卷可佐,足認
    被告自白與事實相符,被告犯嫌堪以認定。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之公共危險罪
    嫌。又被告曾受有如犯罪事實欄所載之有期徒刑之執行完畢
    ,有刑案資料查註紀錄表及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07年度苗交
    簡字第774號刑事判決書各1份在卷可參,其於5年內故意再
    犯本件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為累犯,請審酌是否依刑法第47
    條第1項規定及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775號解釋意旨裁量
    加重其刑。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
   此 致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8   日
               檢 察 官 張 文 傑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12年度交易…」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