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2年度附民字第295號
- 原告
- BH000-H112003(真實姓名、年籍資料詳卷)
- 被告
- 甲○○
- 被告
- 天新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 上一人法定代理人
- 甲○○
上列被告因本院112年度易字第485號違反性騷擾防治法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2年度附民字第295號
上列被告因本院112年度易字第485號違反性騷擾防治法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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