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13年度附民字第6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請求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3 年 07 月 23 日
- 當事人萬國人力仲介股份有限公司、劉政宏、張喜慶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附民字第68號 原 告 萬國人力仲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劉政宏 訴訟代理人 徐文宗律師 被 告 張喜慶 上列被告因本院113年度易字第132號詐欺案件,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23 日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羅貞元 法 官 郭世顏 法 官 紀雅惠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23 日書記官 陳信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