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5年度聲保字第73號
- 聲請人
-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 受刑人
- 沈皓昀
上列受刑人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聲請人聲請假釋中付保護管束(115年度執聲付己字第69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沈皓昀假釋中付保護管束。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沈皓昀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經法院判決確定後移送入監執行。茲以受刑人業經法務部核准假釋在案,爰聲請於其假釋中付保護管束等語。
二、經查,本院審核有關文件,認聲請為合法,應予准許。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81 條第1 項,刑法第93條第2 項、第96條但書,裁定如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