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255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九十二年度附民字第一三號

請求賠償損害刑事裁判日期 92 年 03 月 25 日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九十二年度附民字第一三號

原告
盈慶商行即陳日貞
被告
甲○○

右被告因民國九十二年度易字第八一號侵占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

容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項前段

,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三  月  二十五  日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三  月二十六  日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苗栗地方法院九十二年度附民…」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