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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02年度除字第37號

除權判決(股票)民事裁判日期 102 年 05 月 22 日

法官王炳人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2年度除字第37號

聲請人
劉金城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支票無效事件,本院於中華民國102年5月21

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所載之股票無效。
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如附表所示之股票11張,前
    因遺失而聲請本院以101 年度司催字第154 號裁定公示催告
    ,並刊登新聞紙在案,茲因權利申報期間已經屆滿,迄今無
    人依法主張權利,爰依民事訴訟法第545 條第1 項之規定,
    聲請為除權判決等語。
二、查如附表所示之股票11張,業經本院以101 年度司催字第15
    4 號公示催告,嗣並經聲請人於民國101 年10月17日刊登於
    報,此有聲請人提出之報紙為證,並經本院職權調取上開公
    示催告卷宗核閱無訛。茲本件申報權利期間,業於102 年4
    月17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且自上開申報權利期間屆
    滿時起,至聲請人於102 年4 月18日具狀(參見本院收文戳
    章)向本院為除權判決之聲請時止,亦未逾3 月之有效期限
    (民事訴訟法第545 條第1 項規定參照),從而,聲請人之
    聲請,自無不合,並應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5     月    22    日
                  民事庭法  官  王炳人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上訴。
                        書記官  許慈郁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5     月    22    日
┌─────────────────────────────────────────────────────┐
│股票附表:                                                                               102年度除字第37號│
├──┬───────────────┬─────────────┬──────┬───┬─────┬───┤
│編號│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    │                              │                          │            │      │          │      │
├──┼───────────────┼─────────────┼──────┼───┼─────┼───┤
│0001│台灣蠶絲股份有限公司          │NE0000000                 │普通股      │1     │10000     │      │
├──┼───────────────┼─────────────┼──────┼───┼─────┼───┤
│0002│台灣蠶絲股份有限公司          │NE0000000                 │普通股      │1     │10000     │      │
├──┼───────────────┼─────────────┼──────┼───┼─────┼───┤
│0003│台灣蠶絲股份有限公司          │NE0000000                 │普通股      │1     │10000     │      │
├──┼───────────────┼─────────────┼──────┼───┼─────┼───┤
│0004│台灣蠶絲股份有限公司          │NE0000000                 │普通股      │1     │10000     │      │
├──┼───────────────┼─────────────┼──────┼───┼─────┼───┤
│0005│台灣蠶絲股份有限公司          │NE0000000                 │普通股      │1     │10000     │      │
├──┼───────────────┼─────────────┼──────┼───┼─────┼───┤
│0006│台灣蠶絲股份有限公司          │ND0000000                 │普通股      │1     │1000      │      │
├──┼───────────────┼─────────────┼──────┼───┼─────┼───┤
│0007│台灣蠶絲股份有限公司          │ND0000000                 │普通股      │1     │1000      │      │
├──┼───────────────┼─────────────┼──────┼───┼─────┼───┤
│0008│台灣蠶絲股份有限公司          │ND0000000                 │普通股      │1     │1000      │      │
├──┼───────────────┼─────────────┼──────┼───┼─────┼───┤
│0009│台灣蠶絲股份有限公司          │ND0000000                 │普通股      │1     │1000      │      │
├──┼───────────────┼─────────────┼──────┼───┼─────┼───┤
│0010│台灣蠶絲股份有限公司          │ND0000000                 │普通股      │1     │1000      │      │
├──┼───────────────┼─────────────┼──────┼───┼─────┼───┤
│0011│台灣蠶絲股份有限公司          │ND0000000                 │普通股      │1     │1000      │      │
└──┴───────────────┴─────────────┴──────┴───┴─────┴───┘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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