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04年度重訴字第106號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重訴字第106號
- 原告
- ACIC Europe Limited
- 法定代理人
- Kyriakos (Akis) Makryaleas
- 訴訟代理人
- 陳博建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賴柏翰律師
- 被告
- 展旺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漢友財務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周邦基
- 法定代理人
- 顧曼芹
- 訴訟代理人
- 林政憲律師
林俊豪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履行契約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原告應於本裁定送達後20日內,具狀補正受有合法授權代理權限之委任書狀。
理由
一、原告提出之訴狀,其委任狀未記載:
㈠該授權之外國公司及其法定代理人之印鑑及印章等印文原本。
㈡我國外交部駐德國單位之認證。
二、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 條第1 項但書裁定如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