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525號
- 原告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利明献
- 訴訟代理人
- 林益瑤
- 訴訟代理人
- 官小琪
- 訴訟代理人
- 陳有延
- 被告
- 林泓侑即林明陽
- 被告
- 侯水深律師即國產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破產管理人
- 被告
- 陳正三會計師即國產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破產管理人
- 被告
- 豐禾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廢止)
- 上一人法定代理人
- 張朝翔
張朝喨
特別代理人 賴忠明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抵押權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9年度訴字第525號
張朝喨
特別代理人 賴忠明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抵押權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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