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65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債務人異議之訴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0 年 09 月 30 日
- 當事人劉旻融、正泰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張龍根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654號 原 告 劉旻融 被 告 正泰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龍根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債務人異議之訴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9 月 30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顏碩瑋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陳慧玲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