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10年度補字第40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代位請求分割遺產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0 年 12 月 27 日
- 當事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尚瑞強、傅文楨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補字第407號 聲 請 人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尚瑞強 訴訟代理人 馮鏈輝 送達代收人 張智賢 相 對 人 傅文楨 傅文郁 傅文淦 上列當事人間代位請求分割遺產調解事件,原告起訴未繳足裁判費。按共有物或公同共有物分割之訴,其訴訟標的之價額,以原告因分割所受利益之客觀價額為準,非依共有物或公同共有物全部之價額定之(司法院院字第2500號解釋參照)。而公同共有與分別共有性質雖有不同,惟於繼承關係中仍有應繼分比例此一「潛在之應有部分」,以供得知其對公同共有財產所享有之權利分配比例,故其訴訟標的價額之計算上與分別共有並無不同,是以請求分割共有物,其訴訟標的之價額,應以原告因分割所受利益之客觀價額為準。蓋分割共有物雖就共有物全部為分割,然原告僅受其分得應有部分之利益,自應以其請求分得部分之客觀價額為訴訟標的之價額。又按債權人代位債務人對於第三債務人起訴,係以債務人與第三債務人間之權利義務關係為訴訟標的,計算訴訟標的價額,應就債務人與第三債務人間之權利義務關係定之。(最高法院106 年度台抗字第427 號裁定意旨參照) ,調解案 件亦同。查本件聲請人聲明第1 項代位相對人傅文楨請求相對人就被繼承人傅文政之遺產依繼承比例辦理分割,其訴訟標的價額應以代位傅文楨起訴,傅文楨分割所受利益之客觀價額為準。故本件調解標的價額經核定如附表所示為新臺幣(下同)33,492,744元,應徵聲請費5,000元,扣除前繳裁判費1,000 元,尚應補 繳4,000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 條第1 項但書之規定,限原 告於本裁定送達翌日起7 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2 月 27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宋國鎮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關於核定訴訟標的價額部分,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 元;其餘關於命補繳裁判費部分,不得抗告。 書記官 黃南穎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2 月 27 日附表: 編號 請求標的 面積 公告 土地現值 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部分 債務人傅文楨應繼分比例 價額 1 苗栗縣○○市○○段0000000地號土地 1,485㎡ 8,800元/㎡ 1分之1 4分之1 3,267,000 2 臺北市○○區○○段○○段000地號土地 6,088㎡ 4,600元/㎡ 3分之1 4分之1 2,333,733 3 臺北市○○區○○段○○段00000地號土地 1㎡ 4,600元/㎡ 3分之1 4分之1 383 4 臺北市○○區○○段○○段00000地號土地 39㎡ 4,600元/㎡ 3分之1 4分之1 14,950 5 臺北市○○區○○段○○段00000地號土地 25㎡ 4,600元/㎡ 3分之1 4分之1 9,583 6 臺北市○○區○○段○○段000地號土地 204㎡ 4,600元/㎡ 3分之1 4分之1 78,200 7 臺北市○○區○○段○○段000地號土地 2,568㎡ 4,600元/㎡ 3分之1 4分之1 984,400 8 臺北市○○區○○段○○段00000地號土地 55㎡ 4,600元/㎡ 3分之1 4分之1 21,083 9 臺北市○○區○○段○○段000地號土地 4,079㎡ 4,600元/㎡ 3分之1 4分之1 1,563,617 10 臺北市○○區○○段○○段000地號土地 1,224㎡ 4,600元/㎡ 3分之1 4分之1 469,200 11 臺北市○○區○○段○○段000地號土地 12,869㎡ 4,600元/㎡ 3分之1 4分之1 4,933,117 12 臺北市○○區○○段○○段00000地號土地 334㎡ 4,600元/㎡ 3分之1 4分之1 128,033 13 臺北市○○區○○段○○段00000地號土地 12㎡ 4,600元/㎡ 3分之1 4分之1 4,600 14 新北市○○區○○段○○段○○○段000地號土地 41,222㎡ 900元/㎡ 48分之24 4分之1 4,637,475 15 新北市○○區○○段○○段○○○段000地號土地 1,212㎡ 900元/㎡ 48分之19 4分之1 107,944 16 苗栗縣○○市○○段00000地號土地 45㎡ 25,503元/㎡ 1分之1 4分之1 286,909 17 苗栗縣○○市○○段000000地號土地 6㎡ 35,000元/㎡ 1分之1 4分之1 52,500 18 苗栗縣○○市○○段0000地號土地 97㎡ 8,800元/㎡ 1分之1 4分之1 213,400 19 苗栗縣○○市○○段000000地號土地 15㎡ 8,800元/㎡ 1分之1 4分之1 33,000 20 苗栗縣○○市○○段0000地號土地 86㎡ 8,800元/㎡ 1分之1 4分之1 189,200 21 苗栗縣○○市○○段0000地號土地 493㎡ 8,800元/㎡ 1分之1 4分之1 1,084,600 22 苗栗縣○○市○○段0000地號土地 45㎡ 8,800元/㎡ 1分之1 4分之1 99,000 23 苗栗縣○○市○○段0000地號土地 4㎡ 8,800元/㎡ 1分之1 4分之1 8,800 24 苗栗縣○○市○○段0000地號土地 13㎡ 8,800元/㎡ 1分之1 4分之1 28,600 25 苗栗縣○○市○○段000000地號土地 115㎡ 8,800元/㎡ 1分之1 4分之1 253,000 26 苗栗縣○○市○○段000000地號土地 495㎡ 8,800元/㎡ 1分之1 4分之1 1,089,000 27 苗栗縣○○市○○段000000地號土地 494㎡ 8,800元/㎡ 1分之1 4分之1 1,086,800 28 苗栗縣○○市○○段000000地號土地 313㎡ 8,800元/㎡ 1分之1 4分之1 688,600 29 苗栗縣○○市○○段000000地號土地 514㎡ 8,800元/㎡ 1分之1 4分之1 1,130,800 30 苗栗縣○○市○○段000000地號土地 158㎡ 8,800元/㎡ 1分之1 4分之1 347,600 31 苗栗縣○○市○○段0000000地號土地 202㎡ 8,800元/㎡ 1分之1 4分之1 444,400 32 苗栗縣○○市○○段0000000地號土地 680㎡ 8,800元/㎡ 1分之1 4分之1 1,496,000 33 苗栗縣○○市○○段0000000地號土地 178㎡ 8,800元/㎡ 1分之1 4分之1 391,600 34 苗栗縣○○市○○段0000000地號土地 758㎡ 8,800元/㎡ 1分之1 4分之1 1,667,600 35 苗栗縣○○市○○段0000000地號土地 390㎡ 8,800元/㎡ 1分之1 4分之1 858,000 36 苗栗縣○○市○○段0000000地號土地 787㎡ 8,800元/㎡ 1分之1 4分之1 1,731,400 37 苗栗縣○○市○○段000000地號土地 2㎡ 8,800元/㎡ 1分之1 4分之1 4,400 38 苗栗縣○○市○○段000000地號土地 327㎡ 8,800元/㎡ 1分之1 4分之1 719,400 39 苗栗縣○○市○○段000000地號土地 90㎡ 8,800元/㎡ 1分之1 4分之1 198,000 40 苗栗縣○○市○○段000000地號土地 13㎡ 8,800元/㎡ 1分之1 4分之1 28,600 41 苗栗縣○○市○○段000000地號土地 8㎡ 8,800元/㎡ 1分之1 4分之1 17,600 42 苗栗縣○○市○○段000000地號土地 9㎡ 8,800元/㎡ 1分之1 4分之1 19,800 43 苗栗縣○○市○○段000000地號土地 35㎡ 2,000元/㎡ 1分之1 4分之1 17,500 44 苗栗縣○○市○○段000000地號土地 48㎡ 2,000元/㎡ 1分之1 4分之1 24,000 45 苗栗縣○○鄉○○○段000地號土地 2,520㎡ 1,400元/㎡ 1分之1 4分之1 882,000 46 苗栗縣○○市○○里○○00號 依遺產稅核定通知書 259,800元 1分之1 4分之1 64,950 47 苗栗縣○○市○○里○○00號2樓 依遺產稅核定通知書 271,700元 1分之1 4分之1 67,925 48 苗栗縣○○市○○里○○000號 依遺產稅核定通知書 139,500元 1分之1 4分之1 35,875 49 臺灣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3766股 依遺產稅核定通知書 52,535元 1分之1 4分之1 52,535元 50 新新聞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1,964股 依遺產稅核定通知書 1,017元 1分之1 4分之1 1,017元 51 合作金庫銀行苗栗分行 依遺產稅核定通知書 24,975元 1分之1 4分之1 24,975元 合計 33,492,74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