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12年度除字第5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2 年 09 月 28 日
- 當事人陳建廷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2年度除字第50號 聲 請 人 陳建廷 代 理 人 林添進律師 複 代 理人 劉育志律師 上列聲請人請求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112年9月26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載之股票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遺失附表所載之股票,前經本院以112年度司催字第7號裁定准予公示催告,於民國112年2月7日黏貼於法院之公告處,並於同年月14日公告於本院網站在案,茲因申報權利期間業已屆滿,並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為此聲請宣告附表所載股票無效等語。 二、經查,附表所載股票業經本院以112年度司催字第7號裁定准許公示催告在案,所定股票申報權利期間業於112年8月13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從而聲請人聲請宣告附表所載之股票無效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規定,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28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張淑芬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9 月 28 日書記官 郭娜羽 【附表】 112年度除字第50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種類 張數 股數 備考 001 富田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103-ND-0000000-0 1 1000 002 富田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103-ND-0000000-0 1 1000 003 富田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103-ND-0000000-0 1 1000 004 富田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103-ND-0000000-0 1 1000 005 富田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103-ND-0000000-0 1 1000 006 富田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103-ND-0000000-0 1 1000 007 富田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103-ND-0000000-0 1 1000 008 富田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103-ND-0000000-0 1 1000 009 富田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103-ND-0000000-0 1 1000 010 富田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103-ND-0000000-0 1 1000 011 富田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103-ND-0000000-0 1 1000 012 富田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104-ND-0000000-0 1 1000 013 富田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104-ND-0000000-0 1 1000 014 富田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104-ND-0000000-0 1 1000 015 富田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104-ND-0000000-0 1 1000 016 富田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107-NE-0000000-0 1 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