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3 分鐘讀完 全文 4,540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消債更字第90號

聲請更生程序民事裁判日期 114 年 05 月 08 日

法官王筆毅

聲請人
即債務人
呂美美
代理人
黃浩章律師(法扶律師)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星展(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間聲請更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聲請人即債務人呂美美自114年5月8日下午4時起開始更生程序。

命司法事務官進行本件更生程序。

理由

一、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或有不能清償之虞者,得依本條例所定更生程序,清理其債務,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下稱消債條例)第3條定有明文。又法院開始更生程序之裁定,應載明其年、月、日、時,並即時發生效力;法院裁定開始更生程序後,得命司法事務官進行更生程序,消債條例第45條第1項、第16條第1項亦分別定有明文。

二、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積欠債務達新臺幣(下同)443萬4,294元,因有不能清償債務之情事,前向本院聲請調解,惟調解不成立,復未經法院裁定開始清算程序或宣告破產,爰依法聲請更生。

三、經查:

㈠本條例所稱消費者,指5年內未從事營業活動或從事小規模營業活動之自然人;前項小規模營業指營業額平均每月20萬元以下者,消債條例第2條第1、2項定有明文。依聲請人國稅局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勞保(職保、就保)異動查詢資料(調解卷第31、33、35至36頁),可知聲請人於聲請更生前之所得係來自史邁特人因學有限公司(下稱史邁特公司)、苗栗縣竹南裕民志工服務會(下稱裕民志工服務會),投保在史邁特公司、裕民志工服務會、苗栗縣頭份市公所(下稱頭份市公所)、台北市雨傘加工修理業職業工會,且查無其於調解前5年內從事小額營業活動之證明,則聲請人自得依消債條例聲請更生。

㈡債務人對於金融機構負債務者,在聲請更生或清算前,應向最大債權金融機構請求協商債務清償方案,或向其住、居所地之法院或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聲請債務清理之調解,消債條例第151條第1項定有明文。本件聲請人於113年10月9日向本院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之調解,經於113年11月5日調解不成立,亦經本院調閱113年度苗司消債調字第109號卷查核無誤,堪認聲請人本件聲請已符合協商、調解前置要件。

㈢債務人無擔保或無優先權之本金及利息債務總額未逾1,200萬元者,於法院裁定開始清算程序或宣告破產前,得向法院聲請更生,消債條例第42條第1項定有明文。依債權人陳報債權(附表編號9、10債權人未陳報,依消債條例第47條第5項規定以債權人清冊記載為準),聲請人積欠之債務如附表所示,其目前積欠之無擔保或無優先權之本金及利息債務總額並未逾1,200萬元,復未經法院裁定開始清算程序或宣告破產,是聲請人向本院聲請更生,尚無不合。

㈣聲請人自陳目前任職於頭份市公所,每月平均收入為2萬5,704元,而依頭份市公所提供之聲請人薪資資料(更生卷第137至155頁),聲請人113年2月至113年11月共10月之薪資總計為28萬6,407元(消債條例施行細則第21條之1第1項規定債務人依消債條例第43條第6項第3款於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所表明之必要支出數額,係指包括膳食、衣服、教育、交通、醫療、稅賦開支、全民健保、勞保、農保、漁保、公保、學生平安保險或其他支出在內之所有必要支出數額,故於計算債務人薪資收入時,不能重複扣除勞健保費),故聲請人於此段期間平均每月薪資2萬8,641元(計算式:286,407÷10=28,640.7,小數點以下四捨五入,以下均同),另聲請人自承114年每月領有租金補貼4,800元(更生卷第454至455頁),且依內政部國土管理署連線查詢資料,聲請人自110年起迄今均領有租金補貼(更生卷第111頁),故本院爰以3萬3,441元(計算式:28,641+4,800=33,441)作為聲請人每月收入數額,並以之作為核算聲請人目前償債能力之基礎。至聲請人前任職裕民志工服務協會、史邁特公司之薪資(更生卷第193至201、225至251頁)與現任職頭份市公所之薪資有落差,不能反應其現在收入狀況,且聲請人表示其學歷為高中肄業,前因子宮肌瘤開刀後體力不好,無法再找到高薪工作,核與聲請人個人戶籍資料教育程度註記國中畢業(更生卷第493頁),及其所提為恭醫療財團法人為恭紀念醫院診斷證明書記載聲請人於112年2月6日施行腹腔鏡手術,手術中嚴重骨盆腔沾黏,故進一步施行剖腹探查合併子宮次全切除及沾黏分離手術(更生卷第467頁),及聲請人前任職裕民志工服務協會時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多元就業開發方案人員離職申請書記載離職原因為身體狀況不勝任(更生卷第203頁),均大致相符,足認聲請人因其教育程度與身體狀況,應確難以再尋得高薪工作,自不能以以往之工作收入衡量聲請人現償債能力;另依新北市中和區公所113年11月27日新北中社字第1132253361號函(更生卷第131頁),聲請人並未領取社會補助及津貼,均附此敘明。

㈤債務人必要生活費用,以最近1年衛生福利部或直轄市政府所公告當地區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2倍定之;受扶養者之必要生活費用,準用第1項規定計算基準數額,並依債務人依法應負擔扶養義務之比例認定之;前2項情形,債務人釋明更生期間無須負擔必要生活費用一部或全部者,於該範圍內,不受最低數額限制;債務人證明確有必要支出者,不受最高數額及應負擔比例之限制,消債條例第64條之2定有明文。又債務人聲請更生或清算時所提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其表明每月必要支出之數額,與本條例第64條之2第1項、第2項規定之認定標準相符者,毋庸記載原因、種類及提出證明文件,消債條例施行細則第21條之1第3項亦有明文。查聲請人主張每月生活必要支出為1萬7,076元(更生卷第26頁),尚低於衛生福利部公告之114年臺灣省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萬5,515元之1.2倍1萬8,618元,自可憑採。

㈥聲請人每月收入為3萬3,441元、每月必要生活支出為1萬7,076元,故每月可用以償債之金額為1萬6,365元(計算式:33,441-17,076=16,365)。惟聲請人名下車號000-0000號大型重機機車、車號000-0000號、NGA-1895號普通重型機車經估價價值約為18萬元、2萬元、2萬6,500元(更生卷第405至409頁),宜蘭縣○○鄉○○段000地號土地應有部分130/230經不動產估價師概略估價市價約為27萬7,620元至31萬7,280元(更生卷第415、417頁),取平均數為29萬7,450元,及各金融機構帳戶餘額僅有永豐銀行180元(更生卷第302頁)、中國信託商業銀行68元(更生卷第343頁)、北投區農會137元(更生卷第345頁),總計385元。另聲請人名下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保險之保單價值準備金、解約金均為0元(參更生卷第419頁該公司陳報狀),則聲請人前開資產用以清償債務後,剩餘未償債務金額為324萬8,279元(計算式:3,772,614-180,000-20,000-26,500-297,450-385=3,248,279),約須16.5年方能清償完畢(計算式:3,248,279÷16,365÷12≒16.5),遑論附表部分債務每月另產生高額利息、違約金。是本院綜合上情,認聲請人應有不能清償債務或有不能清償債務之虞,而有藉助更生制度調整其與債權人間之權利義務關係,重建其經濟生活之必要。此外,復查無聲請人有消債條例第6條第3項、第8條或第46條各款所定應駁回更生聲請之事由存在,是本件聲請人聲請更生,核無不合,應予准許。爰裁定聲請人開始更生程序,並命司法事務官進行本件更生程序。

四、依消債條例第11條第1項、第45條第1項、第16條第1項,裁定如主文。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5   月  8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王筆毅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5   月  8   日

              書 記 官 葉靜瑜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編號 債權人名稱 債權總額  本金 利率 違約金 備註 0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5萬9,151元 以每年1月1日之郵政儲金1年期定存利率按日計算利息 更生卷第135頁 0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57萬8,935元 1萬8,725元 2.295% 更生卷第159至160頁    35萬6,225元 2.295%     19萬9,976元 2.685%  0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61萬1,378元  4萬979元 15% 更生卷第169、171頁    39萬593元 8.53% 0.853%     16萬2,969元 13.03% 1.303%  0 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4萬4,441元  14萬1,495元 12.88% 更生卷第173頁 0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萬903元 2萬749元 15% 更生卷第185、187頁 0 遠信國際資融股份有限公司 14萬5,994元 (有擔保) 13萬9,671元 16% 更生卷第209頁 0 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 172萬4,000元  172萬4,000元16% 更生卷第213頁 0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7萬392元 6萬9,098元 15% 更生卷第491頁 0 和潤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14萬7,420元 (有擔保)  更生卷第29頁 00 天山當舖 27萬元  更生卷第29頁 合計(新臺幣)  377萬2,614元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13年度消債…」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