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14年度司催字第11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4 年 07 月 25 日
- 當事人王劉采文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催字第112號 聲 請 人 王劉采文 聲請人因遺失證券事件,聲請公示催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一、准對於持有附表所示證券之人為公示催告。 二、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之翌日起20日內,核對附表所示證券之記載無誤後,依規定向本院聲請將本公示催告公告於法院網站(聲請時應註明本件案號及股別)。 三、聲請人未依規定聲請公告者,視為撤回公示催告之聲請。 四、持有附表所示證券之人,應自本公示催告開始公告於法院網站之日起6月內,向本院申報其權利並提出該證券。 五、如不為申報及提出證券,本院將宣告該證券為無效。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7 月 25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曹靖 股票附表: 114年度司催字第000112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備考 001 興銘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2-NF-000090 1 100,000 002 興銘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2-NF-000091 1 100,000 003 興銘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2-NF-000092 1 100,000 004 興銘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2-NF-000093 1 100,000 005 興銘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2-NF-000094 1 100,000 006 興銘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2-NF-000095 1 100,000 007 興銘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2-NF-000096 1 100,000 008 興銘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2-NF-000097 1 100,000 009 興銘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2-NF-000098 1 100,000 010 興銘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2-NF-000099 1 100,000 011 興銘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2-NF-000100 1 100,000 012 興銘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2-NF-000101 1 100,000 013 興銘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2-ND-000019 1 1,000 014 興銘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2-ND-000020 1 1,000 015 興銘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2-ND-000021 1 1,000 016 興銘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2-ND-000022 1 1,000 017 興銘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2-ND-000023 1 1,000 018 興銘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2-ND-000024 1 1,000 019 興銘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2-ND-000025 1 1,000 020 興銘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2-ND-000026 1 1,000 021 興銘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2-ND-000027 1 1,000 022 興銘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2-NX-000003 1 500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 10 日內向本院提出異議狀,並繳納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 說明:請聲請人於申報權利期間屆滿翌日起算3個月內(註一) ,自行檢附本裁定及法院網路公告全文(註二),具狀向法院聲請除權判決,並繳納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 (註一)如公示催告裁定所載申報權利期間為6個月,法院於民 國(下同)107年1月31日將公示催告公告於法院網站,則申報權利期間於同年7月30日屆滿,聲請人須於同年7月30日起3個月內,即同年10月30日前向法院聲請除權判決。 (註二)聲請人得於聲請網路公告狀到達法院7個工作日後,自 行至本院網站公示催告公告專區查詢列印公告全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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