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96年度重訴字第48號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6年度重訴字第48號
- 上訴人
- 日上營造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乙○○
- 上訴人
- 貫宇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原名呂理民)
上列上訴人等2 人因與被上訴人財團法人私立親民技術學院間,因本院96年度重訴字第48號侵權行為等事件,上訴人等2 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訴訟標的價額為新臺幣(下同)6,723,285 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101,440 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本裁定送達後5 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民事庭法 官 伍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