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97年度票字第406號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7年度票字第406號
- 聲請人
- 丙○○
- 相對人
- 乙○○
- 相對人
- 宏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相對人
- 兼法定代理 甲○○
- 相對人
- 人
- 相對人
- 甲○○
- 1樓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乙○○、宏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甲○○間請求本票裁定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以利案件進行,如逾期不補正,即駁回債權人之聲請,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求之利息起算日(原載如附表所示到期日,惟並未附上附表)。
民事庭法 官 吳國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