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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湖簡易庭102年度湖簡字第50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給付票款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內湖簡易庭
  • 裁判日期
    102 年 09 月 25 日
  • 法官
    李昭然
  • 法定代理人
    紀承志、鄭文龍

  • 原告
    建隼科技有限公司法人
  • 被告
    詠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內湖簡易庭民事裁定 102年度湖簡字第505號原   告 建隼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紀承志 被   告 詠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鄭文龍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2 年10月21日下午4 時20分在本院簡易法庭行言詞辯論(本次庭期將再次傳喚證人謝萬龍),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9 月 25 日內湖簡易庭法 官 李昭然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9 月 25 日書記官 陳宜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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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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