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湖簡易庭102年度湖小字第36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內湖簡易庭
- 裁判日期102 年 04 月 30 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內湖簡易庭民事裁定 102年度湖小字第361號原 告 羅閩生 被 告 福清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大欉 訴訟代理人 顏武男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4 月 30 日內湖簡易庭法 官 俞慧君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4 月 30 日書記官 黃湘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