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內湖簡易庭102年度湖簡字第732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湖簡字第732號
- 原告
- 立益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張家豪
- 訴訟代理人
- 張逸凡
- 被告
- 清盈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
- 兼 上
- 法定代理人
- 陳吉田
- 被告
- 莊國安
- 上三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 余育軍
上列當事人間排除侵害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103 年6 月16日下午3 時45分在本院簡易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內湖簡易庭法 官 王伯文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湖簡字第732號
上列當事人間排除侵害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103 年6 月16日下午3 時45分在本院簡易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內湖簡易庭法 官 王伯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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