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湖簡字第1031號
- 原告
- 大同亞瑟頓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淑明
- 訴訟代理人
- 王紀堯
- 被告
- 勞工保險局
- 法定代理人
- 羅五湖
- 訴訟代理人
- 林易頡
上列當事人間第三人異議之訴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一百零五年四月十九日下午三時三十分在本院簡易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內湖簡易庭法 官 李昭然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4年度湖簡字第1031號
上列當事人間第三人異議之訴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一百零五年四月十九日下午三時三十分在本院簡易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內湖簡易庭法 官 李昭然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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