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內湖簡易庭104年度湖簡字第376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內湖簡易庭民事裁定 104年度湖簡字第376號
- 原告
- 西歐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淑娟
- 被告
- 富程國際運通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益通
- 訴訟代理人
- 陳益慶
陳柏諺
上列當事人間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104 年10月5 日下午3 時50分在本院簡易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內湖簡易庭法 官 黃紀錄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內湖簡易庭民事裁定 104年度湖簡字第376號
陳柏諺
上列當事人間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104 年10月5 日下午3 時50分在本院簡易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內湖簡易庭法 官 黃紀錄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帶「內湖簡易庭104年度湖簡字第3…」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