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湖簡易庭106年度湖簡字第126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修復漏水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內湖簡易庭
- 裁判日期107 年 12 月 10 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湖簡字第1266號原 告 憶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妍文 訴訟代理人 簡銘昱律師 被 告 張振宇 訴訟代理人 張樹萱律師 被 告 水貝比企業有限公司 兼 法定代理人 程筱臻 訴訟代理人 孟南君 蔡佳媛 謝孟馨律師 上 一 人 複代理人 黃文欣律師 蘇思鴻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修復漏水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8 年1 月8 日下午2 時在本院簡易法庭行言詞辯論。原告應於收受本件裁定後5 日內提出臺北市○○區○○路000 號1 樓建物登記第一類謄本。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2 月 10 日內湖簡易庭 法 官 林銘宏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2 月 10 日書記官 王美韻 以上正本係原本作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