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內湖簡易庭106年度湖訴字第24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湖訴字第24號
- 原告
- 名全實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賴白光
- 訴訟代理人
- 黃德賢律師
- 被告
- 聯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李書瑋
- 被告
- 聯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王秀貞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吳奎新律師
- 複代理人
- 陳添信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排除侵害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107 年1 月22日下午4 時55分在本院簡易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內湖簡易庭法 官 黃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