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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湖簡易庭108年度湖簡字第124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履行契約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內湖簡易庭
  • 裁判日期
    108 年 12 月 27 日
  • 法官
    施月燿
  • 法定代理人
    簡政

  • 原告
    鄭玉琪
  • 被告
    喬安網路平台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湖簡字第1246號 原   告 鄭玉琪 訴訟代理人 鄭懿瀛律師 被   告 喬安網路平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簡政 訴訟代理人 胡盈州律師 複代理人  林怡均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履行契約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9年2月6日下午3時20分在本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2 月 27 日內湖簡易庭法 官 施月燿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2 月 27 日書記官 王玉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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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奕弘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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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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