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湖簡字第991號
- 原告
- 康玉珊
- 訴訟代理人
- 陳慶瑞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陳楷天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王福源
- 被告
- 商羽精工有限公司
- 兼法定代理人
- 陳郁倫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黃靜吟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票款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2年4月20日下午2時20分在本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內湖簡易庭法 官 施月燿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1年度湖簡字第991號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票款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2年4月20日下午2時20分在本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內湖簡易庭法 官 施月燿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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